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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毒奶粉给社会带来的痛苦并没有消退,问题奶制品的消息在市场上一个接一个地出现。1月30日,国家食品安全整治办公室公开点名上海熊猫乳品等五家企业,称涉案产品超标均使用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奶粉为原料,“性质非常恶劣”。2月3日,陕西省有关部门报告称,福建、广东企业生产的奶糖也使用了2008年遗留的问题奶粉,大部分问题奶糖已经进入流通环节。
从各种迹象来看,2008年查获的一些三聚氰胺奶粉已经通过不同渠道流入市场。这种非法回流现象不仅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关注。为什么质量监督网络不能阻止问题奶粉的回流呢?这个网络看起来像是在肆虐、迅猛而又充满活力。
三鹿奶粉事件公开披露后,国家有关部门对问题奶粉的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即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然而,在公布的材料中并不清楚哪个部门应监督销毁程序的实施,以及销毁工作应在什么期限内完成。新华社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技术原因,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并不顺利,各种销毁尝试均以失败告终。技术障碍和监管终端的缺乏最终导致大量问题奶粉仍被封存在仓库中。少数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通过改变包装和批量使用问题奶粉进行生产加工,导致三聚氰胺死灰复燃。
分析奶粉回流的路线图,不难看出存在几个重要问题。首先,当一些食品被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时,相关方可以更快地将其移除和密封,但他们不能确保问题产品的最终解决方案。执法程序的“最后一锤”不够硬,甚至根本没有落下。这里可能有两个原因。首先,问题食品下架后,公众的关注度也会下降,职能机构的执法力度会无意识地放松;第二,从法律角度来看,相关法律法规对问题产品的销毁也缺乏严格的程序要求。似乎只要产品不流入市场,就不会受到调查。事实上,这种程序化的缺乏已经为问题产品留下了巨大的空回流。工厂仓库中储存的毒奶粉和毒大米始终是社会安全的隐患。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小企业的质量监管明显不够严格,安全问题的发现缺乏主动性。这一轮涉及三聚氰胺污染的食品企业大多是本地小企业,产量小,主要是本地销售,质量和安全问题都有一定程度的隐患。例如,当陕西金桥乳业被发现使用问题奶粉时,它不是由消费者投诉引起的,也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检查。相反,下游企业检查原材料,最终发现三聚氰胺超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海外下游企业充当了质量监督部门,而当地的质量检查和卫生机构却无所作为。这一现象可能表明地方行政机构显然没有重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失败和三聚氰胺超标之间有因果关系。
问题奶粉的大量暴露也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从非法使用问题奶粉的时间线索来看,涉案企业没有约定一起犯罪,食品安全机构也没有在短时间内同时发现多起案件,但相关信息的发布为何滞后?这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系统的预警机制仍然是一个短板?有关方面没有及时发布关于奶粉回流问题的信息,可能是出于稳定市场和人心的考虑。但从负面影响来看,它也助长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气焰,放松了全社会的警惕。信息的自由流动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的基础。如果一个行政机构掌握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却没有及时发布,这可能会造成一些错觉。就食品安全而言,这种幻觉就是所谓的世界和平。
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惨痛的教训,太健忘的结果可能是悲剧。由于在很多地区都发现了问题奶粉的痕迹,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进行拉网调查,彻底查清2008年遗留问题奶粉的数量和储存情况,并制定严格的销毁程序。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消除问题奶粉的隐患,三聚氰胺的噩梦就无法从公众生活中彻底消除。
标题:应彻底查清问题奶粉倒流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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