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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6月23日电(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今天上午10时40分,另一名被告人杨福平因涉嫌受贿罪在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受审。原告起诉被告杨福平在担任巨化集团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主任、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万元以上
51岁的杨福平是巨化集团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自2002年起,担任巨化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后担任巨化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花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其受贿罪,共8个科,涉案金额合计622,248.21元,期间为2002年8月至2009年5月。具体来说,杨福平利用上述职位为巨化集团温州分公司的对外融资业务提供了较大的账面销售收入。他多次收到温州分行总经理郑某、财务经理邱某的人民币25万元。他利用在一家寿险公司风险投资管理中的职位,积极配合并及时为巨化集团投资基金提供帮助,并从一家寿险公司获得14万元人民币。在浙江花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巨化集团投资红石中心大厦项目、巨化集团和巨化控股有限公司购买红石中心大厦办公楼的过程中,他们从资金上对红石中心大厦项目给予了帮助和支持,并从受托人陈某处获得了3000欧元和2张银行卡,共计2万元;为帮助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运营,并为公司总经理唐谋取利益,承包经营巨化集团风险投资项目,唐共出资人民币6万元;杨福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巨化集团下属的几家公司及相关公司谋取利益,从四家公司的负责人那里收受了12万余元财物,其中5万元是行贿者在事件发生前索要的。
去年10月,浙江省检察院将杨福平涉嫌受贿罪移送杭州市检察院侦查,今年1月11日,又移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另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巨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已有10余名司局级以上干部因涉嫌行贿等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原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叶志祥、原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黄华章、原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杰等。目前,这些案件大部分已经立案侦查,并进入审查起诉或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标题:浙江巨化集团10余高管被查 原副总会计师受贿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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