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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上周末举行了利用社会储存能力进行国家石油储备资格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但具体结果将在评标过程结束后公布。

民资入场石油储备

据了解,此次招标中民营石油企业首次参与竞争。“国家石油储备为私营企业进入打开了大门。这意味着国家石油储备系统多样化的趋势已经变得明显。”据上述人士称,在此之前,国家石油储备已经脱离了与私营企业的联系。“如果这一举措能够顺利实施,不仅将增加国家石油储备能力,还将发挥民营石油企业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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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储备资格

为了保证稳定的石油供应,防止石油供应中断,建立石油储备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在使用社会股之前,中国还将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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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2004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国家石油储备一期工程开工会,启动了国家石油储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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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一期工程总规模为1640万立方米,由10万立方米的大型钢制储罐组成,可储存约1200万吨原油。2006年9月,镇海基地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成为第一个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2007年12月、2008年11月和12月,黄岛基地、大连基地和舟山基地相继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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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规划》,2020年前,中国将陆续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二期和三期,形成相当于100天净进口石油的总储备规模,进一步增强应对石油中断风险的能力,为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稳定石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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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长期以来,以民营石油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巨大社会存量已经远离了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边缘。

对此,国家能源局的一名官员表示,“民营石油企业的储油能力相对分散,且单个规模不大,不易管理,因此之前没有这方面的尝试。”

2008年底,国际油价一度跌至40美元/桶,中国商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借此机会致函国务院,要求将民营石油企业的储油能力纳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

在提交有关部门的《关于增加石油进口和建立国家能源战略储备机制的建议报告》中,中国石油工业联合会石油委员会指出,要建立中国石油战略储备机制,除了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石油集团外,还应充分发挥民营石油企业的进口和储备能力。如果充分调动这些资源,把石油储存在人民手中,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另一方面,这些石油储备可以供应中国近一年的石油消费。一旦国际形势发生变化,这些石油可以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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