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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市政府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联合举办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和伊春林改试点四周年高层研讨会上,记者获悉。伊春作为全国唯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正在积极努力扩大试点范围。到2012年底,伊春将最终完成80万公顷的土地出让,占伊春林区面积的20.7%,国有林地面积的25.8%。

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获突破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表示,伊春林权制度改革的模式是“远近结合,森林流转,发展全民所有的森林”。在保证国有重点林区林地利用和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浅山区部分国有商品林、林农交错、相对分散、分散、易操作的农户由林农家庭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承包。承包经营期为50年,林地。偏远山区的大型连片公益林和商品林仍由伊春林业局管理。

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获突破

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伊春市承包工人自费完成造林10187公顷,成活率达98%以上。截至2009年底,承包林地的森林蓄积量增加到561万立方米,净增79万立方米。到目前为止,五个试点林业局的所有承包林地都没有发生森林管理案件或森林火灾警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涌现出一批食用菌、蘑菇、药材等大型农户和狐狸、鹿、林蛙、野猪等大型农户,平均年收入35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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