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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电零售连锁巨头国美电器前董事长黄光裕因涉嫌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和行贿,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分析人士指出,“黄光裕案”的判决具有风向标意义,显示了中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合法性的决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由于黄光裕是中国的“首富”,曝光率高,此案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巨大。黄光裕的处罚给中国企业和运营商敲响了警钟,表明中国政府正在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更严厉的调查。
“黄光裕案的一审判决表明,中国政府决心规范市场秩序和商业行为。这位前“首富”被判刑,将会给企业经营者带来巨大冲击,促使他们重视法律操作,增强法制意识。”他说。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惠明指出,“黄光裕案”具有明显的典型性。一些民营企业家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寻求更大的利益,不惜冒险尝试自己的法律,从事非法经营和内幕交易,通过行贿来躲避官员,这些都在《黄光裕》中有所反映。
彼得说:“这起案件给私营企业的最大启示是遵守法律。”“非法牟利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行贿官员获得的特殊资源最终会使企业失去竞争力。”
黄光裕曾多次荣登中国富豪榜榜首。在《2008年胡润百富榜》中,黄光裕以430亿元的财富第三次成为“首富”。同年11月27日,北京警方首次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在中国,像黄光裕这样的人赚了很多钱,但也有很多企业家法律观念薄弱。”于金源律师是北京精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在商法领域有很多研究,他说,中国的大中型企业一般都有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但很多都是摆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
于金源说,一些企业家应该改变传统观念,即法律人员在这里是为了分钱,并认识到法律人员也可以是价值的创造者。在公司的正常运作中,应该有更多更好的法律人员参与检查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黄光裕式’犯罪的风险."
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管。私人投资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诚信和责任感。
汪玉凯说,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监督约束机制越来越完善。中国企业家迫切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和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向项怀竹等五名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相当于人民币456万元的财物。
张惠明说,作为一名企业家,必须具备一定的修养和素质,这是对企业家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最直观的评价尺度。
“不管企业的规模大小,我们都必须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的发展。如今,随着法律和制度的完善,通过‘拉拢’官员谋取利益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私营企业主不应该迷信和鼓励‘潜规则’。”他说。
汪玉凯指出,一些中国官员通过与企业家交易权力和金钱来谋取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黄光裕案”的判决不仅为企业及其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也提醒了一些官员。今后,中国不仅要继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管理行为,还要规范政府权力,确保在阳光下运行。
标题:“黄光裕案”判决显示中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度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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