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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自国务院发布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新36条”以来,国内民营石油公司对与国有石油公司合作持谨慎态度,预计国家将放松对原油进口的限制。

民营油企慎谈与国有炼油商合作

上海鹏盾船舶燃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傅表示:“我们当然希望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合作,但目前仍不太可能,因为两者之间的差距太大,各方面都不相称。”

民营油企慎谈与国有炼油商合作

广东石油商会会长吴庆彪也表示,对于民营石油企业来说,更实际的措施是放开原油进口。他希望“新36条”的更详细内容能尽快公布,“鼓励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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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上周举行的股东大会上,中石油(601857.sh;00857.hk董事长蒋洁敏表示:“从油气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到城市燃气销售,我们都愿意与民营企业发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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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的一位内部人士也表示,国有石油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差距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大,它们之间的合作并非不可能。他进一步表示,中石油实际上与新疆很多民营企业进行了合作,民营企业参与了上游勘探开发,但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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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36条”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原油、天然气和成品油储运及管道运输设施和网络建设。上述规定为两种所有制石油企业之间的合作打开了政策大门。

民营油企慎谈与国有炼油商合作

根据中国目前的石油流通体制,只有国有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一些关联单位拥有原油进口资格,而大多数民营石油企业无法进口原油,石油短缺问题由来已久。

标题:民营油企慎谈与国有炼油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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