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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主席赵今天向记者透露,6家民营企业首次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这是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新36条”的第一个实质性的有效成果。
国内战略石油储备一直受到各界关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曾表示,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对外依存度超过50%,这使得战略储备成为确保能源安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措施。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中国已开始建设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首批地点是沿海的镇海、舟山、黄岛和大连。五年后,这四个基地建成并投入运行,可容纳1200万吨原油。战略石油储备建设的第二阶段从2009年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占国内石油零售额一半的私营企业被排除在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之外,因为难以监管它们。相反,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国有企业(报价、信息、评审)从一开始就参与了国家石油战略储备项目,国家投资了石油储备建设。
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统计,目前,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占国内石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5%,石油储备能力已达3000万吨。其中,1000万吨可作为战略石油储备,2000万吨可作为商业石油储备。
针对这种不公平的市场待遇,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常务副会长、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齐放几年前在各大媒体上发表文章,呼吁“为民储油”。
作为中国两大民营石油商会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民营企业的需求,并于2008年11月和2009年4月直接向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反映。《关于增加石油进口和建立国家能源战略储备机制的报告》建议,“将私营闲置油库纳入战略石油储备,减少国家资本投资,防止重复建设。”这份报告是国务院领导亲自指示的。
据赵透露,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石油储备中心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并积极贯彻执行。去年年初,他们调查了整个私人油田,视察了从北到南的70多家实力雄厚的私营企业。
2010年5月14日,在北京国际招标中心,8家民营企业通过资格认证脱颖而出,入围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初选。经过最终招标,舟山金润石化有限公司、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中标,成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指定机构,并将承担国家石油储备任务。
据悉,此次入围的8家民营石油企业都有油库和码头,其中最大的油库为81万吨,最小的油库超过13万吨。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企业必须有一定规模的10万吨以上的码头和油库,每个储罐必须有1万立方米的容量。
在国外,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通常将石油储备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战略储备;第二是商业存储。前者由石油国家资助,而后者由企业自己承担。
根据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建设流程,四大石油储备基地建成后,加上国家石油系统内21天的商业石油储备能力,其石油总储备能力可达30天的原油进口。事实上,中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水平远未达到90天的平均水平。张最近表示,中国应该利用全球能源需求下降的机会,鼓励企业利用闲置的商业储存能力增加石油储量。
据赵介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正在起草新的报告,建议国家制定商业储油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和民间闲置油库的作用,建立共享储油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在建立统一决策风险控制机制的基础上,有效补充国家石油战略储备。
数据显示,中国原油消费量从2000年的2.41亿吨增加到2009年的3.88亿吨,年均增长率为6.78%。原油净进口从2000年的5969万吨增加到2009年的1.99亿吨,对外国的依赖也从2000年的24.8%增加到2009年的51.2%。
标题:6家民企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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