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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老上海”都记得凤凰自行车,婚姻的“三大件”之一。没想到,这个代表品牌现在在上海人的心目中已经有了“双胞胎”。更令人意外的是,原被告和被告曾经是“一家人”。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日前,杨浦区法院就其家族打造的“双胞胎”品牌案举行了庭审。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

两只“凤凰”原本是“一家人”

“凤凰牌”商标为金山开发(600679)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独家授权给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民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凤凰汽车配件”和“上海凤凰汽车配件”的自行车和电动车,它们的制造商是上海凤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对此,金山开发公司和凤凰自行车公司对凤凰汽车配件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

然而,与一般的“山寨品牌”和名牌不同,本案的原被告实际上是一个真正的“家庭”。原来,被告在改制成立前是原告旗下的零部件制造商,原告金山开发公司的前身是凤凰汽车零部件公司的控股股东。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双方同意使用“凤凰”

在法庭上,原告认为被告是自己零件的制造商,没有竞争。然而,2006年底,被告也开始生产整车,并在显著位置使用“凤凰”的名称,这使得消费者认为被告与原告有一定的关系,并攫取了原告应有的市场份额和优势。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然而,被告称,2003年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未规定必须更名,当时是否更名的决定权在金山开发建设公司手中。因此,他们认为,由于没有变更名称,因此“各方当事人都同意保留企业名称”。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在法庭上,双方均表示,他们已于2008年12月18日签署了一份使用凤凰城的协议。但是,凤凰汽配公司认为,2008年之前,被告使用了原告的名称,然后双方签订了使用协议,被告使用了被告单位的全称。对于旧的有标记的产品,被告的义务是清理,而清理的级别是总经销商。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被告声称证据是假的“凤凰”

在法庭上,原告还提供了经公证的在江西南昌购买的“上海凤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电动车作为物证,但被告称该电动车不是自己生产的:“该助力车是假被告,而不是假原告。”被告还表示,他们已向当地工商局举报,经调查,发现被控侵权的电动车是被告的假冒产品,“被告的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凤凰"自行车闹出双胞胎 法院审理一起商标侵权案

但是,原告针锋相对地指出:“被告举报的产品是本案涉及的产品吗,是同一批吗?”

同一天,法院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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