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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一级反应是新型冠状病毒。
2020年2月12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指挥部物质安全与市场秩序科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和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仅在新型冠状病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期间使用。
COVID-19期间老年人预防和控制指南:
1 .确保老年人掌握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要求、卫生习惯和卫生习惯,预防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通风和落实消毒措施。提倡老年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当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痛、胸闷、呼吸困难、疲劳、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和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自我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
(2)医务人员应评估其健康状况,并根据其情况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去医院的路上要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曾与有可疑症状的人密切接触而需要有效保护的人,应立即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
(4)减少不必要的集体活动,如聚会和聚餐,不要安排集中用餐。
(5)如果有可疑症状的老年人被诊断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的医学观察。病人离开后(如住院、死亡等。),住宅应及时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应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或合格的第三方操作或指导。消毒前不建议使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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