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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5日,南京市高淳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疫情防控的通知》。
1.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租房者和房屋中介机构将暂停出租业务,不允许新建出租房屋。
2.对于疫情爆发前的出租屋,出租方应劝阻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的租房者回春。
3.如果其他地方的承租人确实需要返回春春,出租人应联系并确认承租人在春春时间到达,并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到其所在的村(社区)报到,主动在家隔离居住,不得在出租房屋内接受外来人员。
4.出租人应向其所在村(社区)报告承租人的执行情况。
在高淳区工作怎么样?
1.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调查,积极督促用人单位的非本地人员到其所在村(社区)报到登记,不得要求或接受湖北、温州的员工返回岗位。
2 .建立疫情防控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南京高淳区有什么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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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疫情防控期间我能在高淳区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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