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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南京市2020年人才购买商品房办法(试行)》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申请人的要求:
在南京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中的A-E级人才,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那么,谁是南京市人才安居工程的高级工程师呢?
第一,甲级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成员(或“院士”)。
5.“万人计划”、“顶尖科技专家聚集计划”等甲级人才。
6.相当于上述等级类别的人才。
二、乙级人才
7.国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一亿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万人计划”除优秀人才外的其他人才,“顶尖科技专家聚集计划”等乙级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级培养对象。
8.财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R&D技术总监。
9.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或R&D技术总监。
10.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突出贡献的中医大师和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11、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必须是专利发明人和设计人)。
12.担任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R&D重点计划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能源研究开发(实验)中心主任。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
13.相当于上述等级类别的人才。
第三,丙人才
14.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级培养对象;江苏省、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5.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前三名)前三名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16、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民营企业负责技术研发、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前三名)。
17.中国前100家互联网公司负责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前三名)。
18.具有核心技术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9、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军、国防科学技术奖前3名一等奖;省、部、军、国防科技发明奖前3名一等奖;省、部、军、国防科技进步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南京科技英雄奖。
20、科技部“创新人才促进计划”入选;江苏“百人计划”,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首席外国专家项目”;江苏省的“双人才”。
21、创办(牵头)项目正常运行,全市“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入选。
22.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项目负责人;国家认证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3.荣获国家优秀科技工作者边肖、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优秀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国家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明星”(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奖励)、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边肖等称号。
24.担任下列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R&D计划的骨干;“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国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能源研究开发(实验)中心前2名副主任,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能源研究开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研究员或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作为主要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25.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经理(FRM)资格证书,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南京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运营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行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首席分析师(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连续三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并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取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大利亚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并被南京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聘为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在南京注册,是零点二坡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年度名单或中国最佳风险投资机构年度名单前50名机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26、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边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边肖、全国教书育人模范、全国著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7、荣获全国著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江苏省卫生优秀人才等荣誉称号。
28、荣获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专家、“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29.获得中国标准创新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金奖(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行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奖、产品设计奖、传播设计奖、包装设计奖等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获得者。
30.荣获国家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边肖和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是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特别奖和一等奖的两大主要获奖者。
31、获中国通信标准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中国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奖,前2名。
32.相当于上述等级类别的人才。
(第14-31条所列的奖励、荣誉和职位必须在最近5年内获得)
第四,丁类人才
33.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三级培养目标;国民会计领军人才;亿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数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候选人;南京“十大科技明星”;南京市中青年优秀人才评选称号。
34.获福布斯“世界最佳风险投资家”和“中国最佳风险投资家”称号;福布斯“中国最佳风险投资机构”和“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主要领导和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前三名)。
35.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科学基金资助的人才。
36、获省、部科学技术奖前三名、省、部技术发明奖前三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3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水平留学人员回国资助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重点创业项目)”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优秀创业项目)”获奖者;教育部“春晖杯”中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南京留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冠军。
38.启动(牵头)项目所在城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获奖者,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企业集团和团队前三名,或在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企业成长集团和创业项目组一等奖。 并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的获奖项目的R&D机构第一负责人(各
39.担任下列职务者:“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前三名中国参与者;市(地级市以上,下同)、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R&D机构第一负责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R&D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市级重点软件企业R&D机构第一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子技术委员会主席担任召集人,领导国际标准的制定。
40.在南京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或运营总部一级分支机构,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经理(FRM)资格证书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担任主要部门负责人并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大利亚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并在南京保险行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在南京注册的上市公司担任秘书长至少三年,并获得《新财富》杂志“黄金秘书长”称号;连续两年获得《新财富》杂志“最佳分析师”,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为研究团队成员(五年内每个团队一次申报一人);在南京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是投资决策团队的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曾担任零二坡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年度名单或中国最佳风险投资机构年度名单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41.获得或入选“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训工程”培训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国家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的主要获得者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省优秀课程带头人称号获得者。
42.担任或被选为江苏省著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省级临床医学中心负责人;江苏省重点临床专业(学科)和重点医学专业(学科)领导;国家级中医教师为讲师;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骨干人才:江苏省“科教兴卫”工程重点层次以上人才。
43.担任“江苏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导,江苏省技术专家,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44.获得省专利奖(专利发明人和设计师)、中国优秀设计奖(专利设计师)、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设计师提名奖、中国十大时装设计师。
45.荣获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名。
46.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名,获得中国通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名。
47.荣获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48.当年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人不少于5人,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49.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担任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50.在南京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持股30%以上)。
51、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获得者(年龄应在45岁以下)。
52.相当于上述等级类别的人才。
(第33-50条所列的奖励、荣誉和职位必须在过去5年内获得)
V.电子型人才
53.入选省级“六大人才高峰”,入选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入选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双创造博士”获得者。
54.与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纳税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且年度申报税收(含股权激励)不少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55.作为“南京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导者,在南京拥有优秀的技术人才和技术专家。
56.获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在南京从事博士后工作并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57、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岁以下)。
58.相当于上述等级类别的高级人才。
(第53-56条中列出的奖励、荣誉和职位必须在最近5年内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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