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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原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副局长、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局长项怀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是黄光裕系列案件中第一位受审的官员。除了受贿,项怀竹还参与了黄光裕的内幕交易案。当黄光裕等人在2007年推出中关村(000931)股票时,项怀竹等人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了数百万资金购买了它的全部头寸。

相怀珠的落马给出许多警示

笔者认为,项怀竹作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证券犯罪侦查局的局级官员,最终陷入了经济犯罪和证券犯罪,具有讽刺意味,其背后的警示意义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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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怀竹利用数百万资金参与中关村内幕交易案是公开的秘密。据公布的信息,2007年,黄光裕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开设了80多个股票账户,交易额超过13亿元购买中关村股票。时任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副局长、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队队长的项怀竹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从当年9月21日至25日,项怀竹的妻子李善娟用她的个人股票账户分七期购买了中关村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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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项怀竹的内幕交易并没有像其他内幕交易案件如“杭萧(600477)案”、“高淳陶瓷案”中的内幕交易者那样“赚得盆满钵满”。证券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在于,一旦留下“脚印”,它们的痕迹就会全部暴露出来,许多事情只是模糊地披露出来。事实上,所有的详细信息早已公之于众:项怀竹购买中关村的时间和价格几乎是该股历史上最高的。如果项怀竹没有及时止损,当该股在2008年底最低为2.48元时,项怀竹的账户中该股的最高浮动损失将达到80%以上(即浮动损失将接近150万)。即使2010年3月初人民币超过6元,其账户仍将亏损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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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简单的交易,那只是一个损失,但“向槐珠”参与的表面上是内幕交易,实际上是黄光裕等人实施的股价操纵。,但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最后的接收者”?背后的原因很复杂,有太多的可能性。我无意在此作任何猜测和评价,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黄光裕案件的复杂性和证券市场中赤裸裸的“钱对钱”市场的特殊残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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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案可能不是典型的证券犯罪案件,但“妖股”像*st金泰(600385)、杭萧、高淳陶瓷等。,它有一个“直线”连续的每日限额,更简单、更清晰。然而,目前我国对证券犯罪的打击仅仅触及了非法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表面问题。然而,其背后的价格操纵始终未能取得突破,原因在于证据收集、法律法规等因素的“薄弱”,更不用说与洗钱密切相关的贿赂甚至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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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证券司法体系和打击证券犯罪不能永远“原地踏步”。为了使证券司法制度更加完善,更有效地打击证券犯罪,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填补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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