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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药品出现了价格虚高,这又一次使人们对新医改和药品定价产生了怀疑。针对这些问题,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回答了公众的提问,称目前80%的药品是由市场调节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药品价格。
大多数“高价药物”是非政府定价药物
物价局解释说,根据现行的药品定价政策和相关规定,政府制定的药品定价范围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及一些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垄断地位的特殊药品。其他药物受市场调整价格的影响。根据上述范围,目前政府定价的药品约有2700种,仅占市场流通药品的20%。其中,大多数“高价药品”不是政府定价的药品。
据物价局称,由于市场上流通的大部分药品仍受市场调节价格的影响,在大量制药公司自行定价且不受政府监管的情况下,企业往往采用高价和高额回扣来促销药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药品价格。
广东省的药品价格已经从“一控”升级为“三控”
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物价局了解到,目前,省药品价格评估委员会已经下发了《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广东省将把目前按通称设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一控”模式改为控制最高零售价格、流通差价率和供应价格的“三控”模式。
物价局表示,如果实施“三管齐下”,在广东销售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按照通用名称确定。此外,所有在广东市场销售的政府定价药品在投放市场前,应由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在广东市场销售的药品的供应价格,供应价格由企业自行确定。对于受到广泛批评的药品流通领域,意见稿建议统一制定药品流通差价率(包括配送率和差价率)。批发企业根据实际进价依次加规定的配送率或差价确定实际批发价格,整个批发链累计加不得超过累计率。每瓶500元以下的药品,批发环节累计增幅不超过8%-33%,零售环节累计增幅不超过8%-25%。500元以上的药品还有另外一套计算方法,直接给出了限额。例如,500.01元的药品在批发时最多增加165元,在零售时最多增加75元,也就是说,在顾客手中最多可以卖到740.01元。药品价格越高,允许涨价的比例越低。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生产更多的廉价药品和低价药品(详见右图)。
标题:多数“天价药”非政府定价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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