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9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网5月5日电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严肃查处假药“曹冲沈阳丸”,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发现辖区内市场销售的“曹冲沈阳丸”(盗用批准文号:国药准资z22024102,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吉林华侨联合企业制药厂,标注产品批号:20090630)涉嫌假药。经生产场所标注的吉林省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没有药品标注的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假药“曹冲沈阳丸”进行查处,发现上述产品并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制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生或药剂师的指导下使用。
标题: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1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