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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前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毅因涉嫌收受1196万元人民币“权钱交易”而受审。3月31日上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毅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受贿罪。在法庭上,王毅承认了上述指控。

王益案仅被控一项罪名 当庭认罪并拒绝聘请律师

王毅对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提供贷款,收受贿赂1196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悉,王毅一案的审理将于31日结束。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毅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接受了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宏的委托,在业务经营、贷款申请等方面为受托人谋取利益,向上述人员索取并收受了相当于人民币1196万元的款项。王毅因受贿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王益案仅被控一项罪名 当庭认罪并拒绝聘请律师

根据指控,这笔贿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在湖南承接公路项目时,通过王毅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毅行贿538万元;二是通过王毅的弟弟王乐妍为周红办理贷款,并通过王乐妍或本人直接收受周红约630万元的贿赂;三是从王乐妍其他企业办理贷款过程中获得的300万元受益费中获利30万元。目前,香港商人李涛已经被捕。

王益案仅被控一项罪名 当庭认罪并拒绝聘请律师

在这方面,王毅认罪得很好。他说:“这些事情都是真的。这是因为我用直接的权力和影响力而不是权力来为别人谋取利益,我也从中受益。”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受到了盘问。王毅拒绝聘请律师,法院指定北京四名刑事辩护律师之一的许兰亭为王毅辩护。律师许兰亭做了辩护发言,几名媒体记者和其他人出席了审判。

王益案仅被控一项罪名 当庭认罪并拒绝聘请律师

据披露,2007年是中国发展银行重组转型的一年,国家审计署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工作组到CDB分行进行为期3个月至6个月的审计调查。审计人员从CDB的账户开始,检查项目公司的账户。在“延伸审计”中,他们找到了相关的名字,涉及2003年CDB分行原副行长王毅的秘书孟涛给当地企业的一笔项目贷款。

王益案仅被控一项罪名 当庭认罪并拒绝聘请律师

这是CDB在郑州正式推出的第二笔贷款业务。贷款发放后,当地企业以“融资奖励”的形式向北京某房地产企业支付了部分贷款资金。作为一条管道,这家房地产公司最终将这笔钱交给了王毅的前秘书孟涛。虽然钱很少,但却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极大关注。在这次审计中,CDB共处理了22名责任人,包括2名撤职、2名停职、18名通报批评和10名局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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