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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1日的早间新闻中,国美电器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宣布,国美电器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涉嫌受贿罪的起诉书,公司将积极为该指控进行辩护。

国美电器收到法院起诉书 黄光裕案涉嫌单位行贿罪

公告称,根据起诉书的陈述,涉嫌贿赂子公司的时间为2006年至2008年,期间黄光裕担任该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子公司作为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受贿,涉案金额为456万元人民币总额的一部分。

国美电器收到法院起诉书 黄光裕案涉嫌单位行贿罪

国美电器表示,在收到起诉书后,公司已经聘请了一名高素质的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子公司的辩护人。他还表示,在咨询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意见后,国美最初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子公司最终也被判单位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子公司只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不会对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我们公司将积极捍卫和争取对我们公司最有利的判断。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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