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2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时代》杂志报道称,大隆地产(600159)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定,20多名投资者起诉此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

2010年2月初,北京大隆叶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隆房地产)宣布没收顺义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北京顺义区以50.5亿元拍卖。它曾被称为“最意想不到的土地之王”,但由于无力支付,它自动倒在了地上。2亿元的存款冲击了水漂,其中近1亿元是国有资产。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然而,这件事还没有结束。2月23日,一份对大隆地产的调查申请被送到中国证监会。从内容上看,大隆地产在做出收购王迪的决定后,未能及时披露重大投资行为,也未能及时披露进展或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相关公告中存在误导性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证监会予以处罚。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据了解,该申请是由投资人黄委托北京市文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接受委托的律师张表示,目前已有20多名投资者向他提交了一系列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他们希望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北京市顺义区宣传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2010年初,大隆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暂停了其征地资格。后来,大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土地出让金,因此大隆地产于今年2月1日被取消了该地块的竞争资格。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1月26日,大隆地产宣布近期将积极筹集资金并支付土地价款,以恢复开发公司参与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新一轮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公告还称,处罚对公司运营没有实质性影响。直到保证金被没收(这对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好处)的违约事实出现后,这一事实才第一次被披露,然后投资者才第一次收到“风险警告”。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对此,律师张表示,大隆地产在前期准备阶段及之后发布的公告未能披露核心问题可能产生的风险影响,而1月26日发布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的公告是一种误导性陈述,使投资者做出错误判断,公司应承担过错。同时,大隆地产的决策层未能履行其义务,这在此次事件中难辞其咎。

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据了解,在1月21日每股22.6元的最高股价基础上,该股在10个交易日后暴跌至每股13.92元,平均每户损失近10万元。

大隆房地产目前拒绝回应上述股东诉讼。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此前的报告,在今年1月份的前10个地块中,有7个被国有企业或有国有资产背景的企业获得,而国有企业仍是“土地王”的最大创始人。

标题:股民状告大龙地产信息披露违规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12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