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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8日透露,从今年1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对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进行补贴,并在6月30日前分配给受益者。
此外,确定了中央政府承担补贴的比例,其中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油价补贴将全部承担。
近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跨岛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对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出租车、跨岛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贴。
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启动补贴机制的价格水平。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格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前的水平,即每吨汽油4400元以上,每吨柴油3870元以上时,国家启动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格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将停止对成品油价格的补贴。
据了解,过去,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的燃油补贴都是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的。然而,北京交通部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通知。
对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临时补贴,当汽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为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中央财政负担东部省份为40%,中央财政负担中西部省份为55%;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东部省份的中央财政负担为40%,中西部省份为65%。地方出租车临时补贴按现行规定执行。
1.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油价补贴
中央财政的全部负担
2.农村公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的油价补贴
当汽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为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中央政府承担50%
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中央财政负担是100%
3.城市出租车司机临时补贴
当汽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为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东部省份的中央财政负担为40%,中西部省份为55%
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东部省份的中央财政负担为40%,中西部省份的中央财政负担为65%
4.地方出租车临时补贴按现行规定执行
标题:2010年成品油补贴新规出台 全额补贴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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