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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据商务部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旧车换新车政策的实施期限将从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和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下发通知,对延长政策执行做出具体安排。
据报道,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也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和旧车的进程。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国共有12.7万辆汽车申请以旧换新,补贴金额达17亿元,新增汽车消费150亿元。
标题: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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