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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发言人6月22日宣布,与投资相关的保险产品将被纳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将于2010年7月6日生效。
发言人表示,香港政府在去年与保险业讨论后,同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属于“集体投资计划”类别的投资相连保险产品,可被接纳为资本投资者进入计划下的认可投资资产。
目前,符合条件的集合投资计划包括27只基金,包括美国国际集团香港股票基金、中银香港中国股票基金、恒生指数基金和盈富基金。
根据香港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年满18岁的外国人、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以及投资香港房地产或金融资产不少于650万港元的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获准在香港居住。
标题:香港将保险产品纳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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