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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在同意华东电力跨省集中竞价交易制度化、规范化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5月13日致函同意东北、华南跨省电力交易制度化、规范化,并要求东北电监会、南方电监会组织电力企业按照电力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自2009年以来,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筹安排,东北电监会和南方电监会分别启动了东北到华北的电力交易和南方省(区)间的临时水电交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的支持。其中,东北至华北的电力输送采用上市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和每月进行一次。目前,2010年的输电量已经达到80亿千瓦时。华南地区跨省(区)的临时水电交易采用月报价、日交易量、两步竞价的方式,累计成交7100万千瓦时。
标题:电监会同意东北跨区域、南方跨省电能交易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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