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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国美前董事长黄光裕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吸引了众多媒体记者早早守候在法院门口。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中国新闻社发布侯钰照片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据香港中新社报道,前中国首富、国美创始人黄光裕18日因受贿、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国美发表声明表示尊重该裁决,称公司将在未来几天与法律专家讨论国美对该裁决的法律立场。
在香港上市的国美表示,随着此案的结束,困扰国美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减少。声明还表示,管理层将充分关注公司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国美还因受贿被法院罚款500万元人民币,但该公司强调,罚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国美还通过公共关系透露,公司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健全合理的资本结构。18日,国美在香港的股价保持稳定,收于2.31港元,上涨0.87%。
在被北京方面起诉的同时,黄光裕还被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指控,利用2008年1月至2月期间国美回购股份的机会套现其22亿港元的股份,违反了证券交易法规。去年,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获准发布禁令,禁止黄光裕在香港动用逾16亿美元资产。
黄光裕一案宣判后,香港证监会对中通社表示,不会对此案发表评论。
然而,消息人士向中新社透露,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的指控和冻结资产的命令仍然有效。
除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外,黄光裕还被罚款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光裕的妻子詹妮弗也因内幕交易被判处三年半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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