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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近30年。198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森林和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了“山决定权利,树决定根,人决定心”的林业三决策方针;1985年,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明确提出要在集体林区实行“取消统购统销、允许林农和集体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的政策。政策一出台,林农的收入就翻了一番。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为了维护林业系统的利益,有关部门以征收各种税费和管理费的名义,迅速出台了有利于农民利益的林改政策。
这种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全国集体林区一再禁止“毁林”,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08年6月8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发布为标志,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再次受到高层领导的重视。新政之初,国家林业局局长贾志邦曾说:“《意见》的核心内容是‘明晰产权’。”所谓“产权明晰”也是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目的。说白了,就是让农民不仅有经营权,还有处置权和受益权。说得更直白些,这是为了让农民致富。
经过一年多的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贾志邦去年年底表示,集体林权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国有林权改革将在2010年进一步启动。关于如何推进国有林权改革,有关方面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各地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进展如何?集体林权改革的哪些经验可以在下一次国有林权改革中借鉴?对此,本报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磊。
经济观察:到目前为止,各地集体林权改革进展如何,有多少林农获得了林权证书?
张磊: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少林有很多耕地。中国有43亿亩林地,25亿亩集体林地,远远超过耕地。截至目前,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河北、安徽、湖北、重庆、贵州、四川、湖南等12个省市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改革,明晰了产权,实行了家庭承包。其他省份也在加速。
截至2009年底,全国确认林地面积17.7亿亩,占集体林区总面积的64.7%,发放林权证书5954万份,发放面积13.7亿亩,占确认林地面积的78.9%,5542万农民获得林权证书。
经济观察:目前,中国的林农主要依靠发展哪些林业产业来增加收入。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集体林改两年 五千万农户拿到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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