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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11号)

为做好COVID-19肺炎的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以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回宁夏人员管理的通知如下: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首先,对来宁宁和返回宁宁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和报告。所有来宁宁和返回宁宁的人员将在到达宁宁当天进行登记备案,申报健康,落实防疫措施。通过“金陵网络证书”应用(点击下载),点击“宁桂来”,进入宁桂来注册备案入口。登记备案,或直接向下属单位(学校)登记,如果你有固定住所或投靠亲属,在社区登记备案,在酒店登记备案,用于正常的商业和商务活动。登记报告应如实申报在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是否有旅行史,是否有与重点疫区确诊、疑似病例和人员的密切接触等信息。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二、对南京市重点疫区人员予以隔离。对重点疫区(包括湖北、温州等地)人员和在重点疫区有旅行史的人员,从到达宁之日起,严格按照市指挥部的有关通知,实行14天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对来自其他区域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如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4天内,如有与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实行家庭隔离。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三、“三不”要对宁宁人员进行严格控制。对无本地户籍、无固定居住地、无工作的人员,劝其在防疫期间暂停来南京;说服那些已经到达南京的人返回;对于不愿意返回的,将为其提供生活补偿场所,并严格执行防疫和控制措施;本科以上学历,有意在南京工作的,可以通过南京官方就业平台先申请就业登记。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四、出现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诊治。凡来宁宁和回宁宁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用人单位必须对返工人员履行防疫责任。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复工标准和复业标准,并对回宁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健康管理等。鼓励员工自抵达南京之日起14天内采取“两点一线”工作和休息方式,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效加强本单位内部防疫,落实封闭管理、环境卫生、食堂就餐、生活保障等措施。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六、南京市高校必须履行返校学生的防疫和控制责任。宁夏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按通知要求返校,严禁学生提前返校。根据学校开学计划的要求,在防疫期间学校将关闭,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原则上,学生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子,也不允许在社会上生活。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七、社区(村)必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社区(村)关闭管理措施,严格对进出宁夏人员进行登记和报告,严格执行重点疫区人员家庭隔离控制,组织业主和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控,为社区(村)居民特别是隔离人员提供安全服务。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八、业主(业户)必须严格自我防治责任。各类业户应及时向社会登记和报告就业信息,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出租房屋的所有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或物业报告出租情况和承租人信息,以便社区进行检查和登记。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九、严肃追究宁宁人事管理责任。凡来宁宁和返回宁宁的人员,必须如实登记和报告本通知规定的有关事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通知和公告、隐瞒病情、在重点疫区旅行、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逃避集中和家庭隔离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为不可信人员纳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新型冠状病毒一清联防联防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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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返回南京人员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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