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8字,读完约2分钟
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南京市所有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 00前恢复工作。
原文如下: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稳定安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落实省市相关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现就我市企业顺利安全复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发[2020]20号)的最新要求,南京市所有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 00。
二是企业复工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复工复工的详细计划,提前规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化工(危险化学品)、制药等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特殊操作规范和各种设备检查维护安全规定,确保复工后的安全生产。
三是企业复工后,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员工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规范晨检和员工病假记录制度的建立,督促发热咳嗽员工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江北新区、新区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复业和防疫控制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分类指导,强化企业防疫责任主体,依法处置擅自提前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责任主体的企业,追究相关责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9日
搜索公共号码“南京新闻网”,注意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在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对话框中输入【复工】,直接预约返乡人员的特许服务,查看南京各区防疫总部企业专题组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查看南京企业申请复工的详细流程、要求的条件以及各企业复工指南。
输入[地区名称+简历工作](例如,在建邺区的简历工作),您可以查看您所在地区的详细简历工作政策和流程。
标题:2020年南京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3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