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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杨光新闻》13时21分报道,近日,交通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两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当每吨汽油出厂价高于4400元、每吨柴油出厂价高于3870元时,国家将启动油价补贴机制。

油价高于每吨4400元 中央财政油价补贴将启动

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央财政补贴的补贴对象。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许可,在县内或者毗邻县的固定道路客运线路上经营,或者在县内或者毗邻县的特定区域内经营,且线路至少一端起止于农村的道路客运企业或者个人。

油价高于每吨4400元 中央财政油价补贴将启动

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对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进行补贴。中央政府承担的石油价格补贴每年都要据实结算。每年4月底前,财政部将以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将上一年度的石油价格补贴资金下达到各省(区、市),并于6月30日前拨付给受益者。

油价高于每吨4400元 中央财政油价补贴将启动

两个《办法》进一步确定了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油价补贴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对农村公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为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中央政府承担50%;汽油和柴油的出厂价高于最高价,中央政府承担100%。对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临时补贴,当汽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为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中央财政负担东部省份为40%,中央财政负担中西部省份为55%;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东部省份的中央财政负担为40%,中西部省份为65%。地方出租车临时补贴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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