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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一次对质将中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虚假审计一案推向高潮,但最终结果可能是一个平静的和解。 2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B&Q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B&Q”)发生的侵权纠纷举行庭审。庭审期间,三方围绕中国建材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普华永道对北京B&Q进行年度审计时是否存在虚假审计以及中国建材的损失程度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当天没有宣布判决。据说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和普华永道都有通过和解解决纠纷的想法,但目前双方都没有摊牌。原计划于去年10月底举行的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B&Q公司的侵权纠纷案,经过一系列初步审理,于2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三家公司的律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审判。审判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从中国建材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开始,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中国建材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B&Q审计报告是否不真实,中国建材的损失程度,以及中国建材与B&Q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Q中国”)签订的结算协议和咨询服务协议是否影响中国建材向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索赔。 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和普华永道的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了辩论。前者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而后者要求法院驳回中国建材的诉讼主张,理由是中国建材与普华永道的审计报告没有利害关系,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半年前爆发的审计纠纷仍悬而未决。 2009年8月,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B&Q会计师事务所,称普华永道在北京市B&Q年度审计中出具的审计报告不真实,导致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当期股息收入减少411.24万元,请求法院责令普华永道赔偿损失及利息476.96万元。 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向中国建材道歉(见本报2009年10月号) 中国建材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中央企业。 2002年3月和2003年10月,中国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国翠鸟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B&Q中国共同成立了深圳B&Q和北京B&Q。中国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这两家合资企业35%和17%的股份。 2007年,深港B&Q和京港B&Q的利润意外暴跌,这使得作为小股东的中国建材怀疑外国大股东B&Q中国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合资公司的利润。在2008年12月与中国B&Q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得赔偿后,中国建材起诉普华永道。从2003年到2007年,普华永道为深圳B&Q和北京B&Q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中国建材认为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给自身造成损失,普华永道应承担赔偿责任。【/h/】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增加深圳市B&Q作为被告,法院不予受理。被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反对管辖权,但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 据了解,法院原计划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但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它被调整为普通程序。在2月22日的审判之前,法院组织了三家公司两次交换证据。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中建材与普华永道庭审交锋 审计纠纷或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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