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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去年的“囤积门”事件,李泽楷旗下的PCCW最终收到了一张迟到的罚单。3月10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宣布,因工体北路4号地块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时间,未及时申请延期,PCCW及其子公司暂停征地。在政府部门的土地检查浪潮中,PCCW成为最著名的案例。不过,510万元的罚款,与囤积居奇所得的约3亿元巨额利润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迟到会受到轻微处罚
在房地产调控下,PCCW成了另一个反面例子。
去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宣布,中国将对18处闲置土地进行公开挂牌监管。截至今年3月11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了18处闲置土地的处置结果,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李泽楷所有的PCCW被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严惩。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3月11日发布的公告,上市监管的北京栖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因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时间,未能及时申请延期,拟处以地价1%的罚款,暂停栖霞公司及其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这起事件的导火索是工体北路4号地块,在2006年北京土地市场的招标中,该地块以“天价”震惊了业内人士。
据了解,2006年1月23日,经过162轮招标,土地被李泽楷旗下的香港盈科大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房地产)以人民币5.1亿元拍卖。英达房地产的子公司北京栖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
但是,土地合同的开工和竣工日期分别是2006年9月20日和2008年3月31日,而英达房地产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日期竣工,离国土资源局宣布的开工时间还有近三年的时间。
经过三年的土地覆盖,英达房地产于2009年8月底以1.18亿美元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瑞安建业。英达房地产仅实现净利润3亿元,税前利润率高达60%。
然而,交易完成半年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一张罚单终于指向了PCCW的囤积行为。以1%的土地出让金作为罚款,PCCW只需支付510万元来支付其囤积土地的行为,而这笔“罚款”只是PCCW囤积土地所获得的巨额利润的1/60。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盈科囤地遭“象征性”处罚 罚金仅为炒地暴利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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