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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的意见》,要求汽车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总结世界汽车工业的经验教训,企业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召回制度。
学习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
《意见》明确指出,虽然中国已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汽车产业仍存在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有的企业重产能,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管理,有的甚至给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汽车企业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借鉴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经验,在汽车行业全面实施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所有汽车制造商将在2010年底前达标,然后对配件制造商提出达标要求;建立产品追溯、召回、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包括加强汽车行业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和修订,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公共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国内汽车行业监管落后于国际
自去年底以来,丰田汽车等跨国汽车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召回缺陷汽车,引起了人们对汽车质量问题的关注。中国汽车工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和汽车企业监管仍落后于国际水平。有业内人士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这一新规定出台。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公告,2009年中国召回的136万辆汽车中,有24%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查引发的,汽车召回监管力度逐渐加大。与此同时,相关立法工作取得突破。《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汽车缺陷召回立法将成为下一步加强汽车质量监管的关键。
标题:汽车缺陷召回立法获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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