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8字,读完约1分钟

一名香港公司骏豪集团有限公司前主席及前执行董事,被香港廉政公署(ICAC)落案控以在Mainland China重庆假称发展输气管道工程,串谋诈骗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SEHK)批准发行新股,以及与另外三人清洗犯罪得益。五名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

香港上市公司钧濠前主席因诈骗被判刑

曾林炜(51岁),原俊浩董事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2个月;他的妻子郭会文(48岁),原俊浩执行董事,被判处30个月监禁。本案的三名被告人郑、(62岁)和(49岁),均为另一家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黄伟光(52岁),前梅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和李分别被判9个月和12个月,黄被判6个月。

香港上市公司钧濠前主席因诈骗被判刑

案情透露,2002年2月,曾和郭夫妇策划诈骗。他们指示一名会计师成立怡怡有限公司(怡怡),并安排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两家公司成为怡怡的股东。曾和郭在和一家内地公司之间安排了一家合资企业,声称投资重庆天然气管道项目,但他们从未打算向该项目注资。

香港上市公司钧濠前主席因诈骗被判刑

2002年6月,君豪宣布将以人民币6300万元收购怡业达75%的股权。为了支付这笔交易,君豪发行了3.15亿股对价股份。通过相关活动,两人使联交所及君豪股东同意向伊一三大股东发行及派发3.15亿股新股。

香港上市公司钧濠前主席因诈骗被判刑

在宣判时,黄崇厚法官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损害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象,也损害了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鉴于罪行的严重性和没有特殊情况,判处缓刑是不适当的。

标题:香港上市公司钧濠前主席因诈骗被判刑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9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