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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轮“用工荒”只是特殊就业形势下的一种“异常状态”,所以我们不能指望它在“激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继续发挥作用。如果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运行条件没有被其他力量巩固和巩固,谁能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用工荒”得到缓解后不会再次陷入“休眠”的困境?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向深圳145家财富500强企业发出集体谈判邀请,143家企业积极响应。半数以上的企业通过集体谈判实现了工资增长。其中,富士康去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签订了惠及70万名富士康员工的集体合同,规定一线员工的平均工资增幅不得低于3%;今年1月,日资企业先锋精密有限公司与其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同意在2010年将一线员工的工资提高10%。(昨天的羊城晚报)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据报道,多年来,沿海地区大多数制造加工企业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企业的利润增长基本上与员工的收入“绝缘”。这种“潜规则”使得员工的整体工资水平停滞不前,有些企业甚至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如今,以几家财富500强企业的一线员工集体加薪为代表,沿海地区制造加工企业的这一“加薪潮”向外界发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制度正在逐步“激活”,有望成为员工正常加薪的制度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沿海城市开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求企业为员工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员工的工资收入和企业的利润能够同步增长。2000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参与者和操作程序,形成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框架。然而,由于廉价劳动力的大量供给,以及员工相对较弱的话语权和博弈能力,这一制度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的明显好转,沿海地区制造加工企业订单大幅增加,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明显变化。“劳动力短缺”已经成为员工自信地要求加薪的绝佳机会。由于严峻的就业形势,企业主不得不改变以往的“傲慢与偏见”,坐在谈判桌前与员工集体协商工资。富士康、先锋精密和其他企业的员工集体加薪,这就是他们获胜的原因。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必须指出,这一轮“用工荒”只是特殊就业形势下的一种“异常状态”。因此,不能指望它在“激活”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后会继续发挥其力量。如果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运行条件没有被其他力量巩固和巩固,谁能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用工荒”得到缓解后不会再次陷入“休眠”的困境?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现实支点之一是通过制度化的渠道确保员工充分行使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从而提高其在工资协商中的话语权和博弈能力。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因此,除了工人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人力资本作为劳动力的含量,并依法行使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外,他们还应该大力加强工会组织和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工会有维护工人权利的天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赋予工会组织和协调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力。深圳市总工会向145家企业发出了集体谈判邀请,并参与了一些企业的工资集体谈判,这可以说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另一方面,政府应履行引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职能,根据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推动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形成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目前,应特别注意一些企业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员工基本工资的“潜规则”,不应将最低工资标准异化为企业故意降低员工工资的“保护伞”。

标题:工资集体协商“激活”后更需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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