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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通报批评中成立了10家销售掺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的燃气企业。该办公室表示,通过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对掺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燃气企业掺假销售现象相当普遍。

扼住液化石油气掺假

据专家介绍,二甲醚也是一种可燃气体。由于二甲醚比液化石油气便宜,受利益驱动,一些灌装单位将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中销售。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混合会产生有毒物质。过量吸入这些有毒物质会导致头晕、恶心、胸闷,并对健康构成威胁。此外,混有这两种气体的钢瓶密封性能降低,容易产生气体泄漏甚至爆炸,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扼住液化石油气掺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气瓶充装有关问题》中明确规定,严禁将二甲醚掺入民用液化石油气后再充装液化石油气气瓶。一旦发现改装气瓶,应立即封存,充装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扼住液化石油气掺假

据了解,混合二甲醚一直是广西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公开秘密。目前,广西液化石油气的市场价格至少比二甲醚每吨低800元左右,这意味着瓶装气的价格越高,掺混二甲醚的空利润空间越大。

扼住液化石油气掺假

据业内人士称,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其根本原因是一些企业急于获取利润。然而,由于被查处的概率较低,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大胆“跟风”,进行非法掺假销售。

扼住液化石油气掺假

保障人民燃气安全是民生大事。老百姓期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果断措施遏制燃气企业掺假销售现象,最大限度地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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