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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3日宣布,浙江、江苏、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试点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这意味着今年国家拟推进的输配电价格改革是解决上述三省市问题的第一步。

江浙渝获批直购电试点输配电价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格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按照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型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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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直接购电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输配电价格核定后,参与试点的省市还需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提交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直接交易涉及的具体对象。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易只有在三个部门批准后才能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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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购电试点被认为是中国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一次尝试,旨在打破电网企业在售电环节的垄断,搞活电力市场。输配电价即电网企业收取的“电费”的核定,一直被认为是推进直购电试点的最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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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C发言人谭荣尧早前表示,直购电试点进展缓慢的原因是输配电价格标准难以制定。“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各地上报的试点方案缺乏实质性内容,特别是缺乏输配电价格标准。SERC已要求试点省份尽快提交输配电价格标准,但进展并不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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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布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要完成主辅电网企业分离改革,要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表明输配电价格核定有望成为电价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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