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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000089)(000089.sz)今天宣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00000)(600000.sh)诉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调解意见,该公司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付3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公司应于6月30日前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付贷款本金2985万元,并支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预付的部分诉讼费用15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从2004年12月21日至付款日免除了公司的3000万元贷款本金。
该公司表示,2008年已全额计提上述案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按期计提上述案件可能造成的利息损失。截至目前,公司累计预计负债3999万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利息999万元。
公司强调,此案不会对深圳机场2010年及以后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005年2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刘桦支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机场,要求法院责令该公司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共计3066万元。2006年5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依法将本案的诉讼中止至今年3月4日。
深圳机场此前曾表示,该公司从未处理和使用过上述贷款,涉案人员崔因个人行为涉嫌贷款诈骗,与该公司无关。
今天,深圳机场以6.73元收盘,上涨1.05%。
标题:深圳机场将向浦发银行支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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