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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密集的好消息似乎激起了私营石油企业的“死水”。无论是即将出台的民间投资“新36条”中的政策束缚,还是温家宝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领域的声明,还是工商联在“两会”上呼吁民间企业参与石油储备的提案,似乎都为尴尬的民间市场注入了活力。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私营石油公司的反应是观望,看看他们对短期内可能颁布的新政策有多兴奋。“先看,然后再说”几乎成了企业家们最常回答的问题。是因为新政的细节不清楚,所以反应才低调吗?还是“老36”的“玻璃门”效应太受欢迎了?昨日,曾被称为空民营航空母舰的长联石油(Changlian Petroleum)官方网站,在沉寂了三年之后,终于得到了更新,但有趣的是,更新后的内容只是泛泛而谈,与其说是某种复苏信号,不如说是描绘了一个悲观的局面。
上游投资或扩张
前天,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在接受采访时宣布,备受市场关注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据说,与2005年重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旧36条”不同,“新36条”的10年版本将落实到具体的私人投资中。记者注意到,虽然条款细则披露不多,但罗国三强调要科学设定油气勘探开发门槛,以回应石油行业民营企业的声音。
“新36条”被赋予了更加务实的色彩,也激发了市场观点。“欢迎你说非公有制经济的‘三十六条’含有‘二十二条军规’的悖论逻辑,开放市场的效果很不理想。”一位长期研究石油问题的资深人士私下告诉记者,原来的"三十六条"实际上是因为权利部门的利益划分而涉嫌促进垄断利益。“如果能在‘新三十六条’中给予一些具体的优惠待遇,特别是进入壁垒的优惠待遇,那么一些基础深厚的民营领导人就可以进入上游产业,拓宽石油来源,这将重塑一套更加市场化的游戏规则。”
上述人士提出的“利益划分”也得到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鲍·的认可。“‘第36条’规定,进入石油工业的私营企业应拥有3000万资产、几十个加油站和多少年的经验。这太荒谬了。过去不允许进入,怎么会有几十个加油站呢?怎么会有经验呢?”
分析人士表示,一些部门的“寻租”行为确实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门槛,受到广泛批评的“老三十六条”也因此成为一种展示。据悉,“新36条”将重点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市场准入壁垒,其措施包括开放传统垄断行业、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观点“罗生门”
至于上游投资的自由化,业内许多资深金融评论家一致认为,可以开放私人资本,通过各种形式干预原油开发。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吴忠虎认为,民营企业可以投资于从事勘探开发的国有企业。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认为,如果中国能够收回石油巨头未能如期完成勘探开发任务的资源,民营石油企业将有机会进入“独资”。
根据私营石油公司负责人的意见,私营石油公司进入勘探和开发不仅会带来自己的利润,还会增加国家的原油产量,确保石油安全。然而,记者注意到,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巨头的评论员几乎都表现出了“一边倒”的保守观点。“目前,国内油田的勘探难度越来越大。无论是新区还是老区,油气藏类型越来越复杂,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明显提高。民营石油企业应理性看待上游业务的高风险和高成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展研究部主任严认为。中化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朱表示,中石化集团每年巨额投资的一半都花在了勘探和开发上,其中很多都没有回报率。"私营石油公司必须注意上游业务的这些特点."
这种不同的观点与双方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似乎很难明确,这种冲突也在“两会”的会议桌前形成对抗。全国工商联准备了两个“两会”提案,要求有关部门取消“非国有原油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炼油厂加工,不能供应给地方小工厂”的规定,允许原油进口后在市场上流通,供应给地方炼油化工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
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600028)金陵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大富在议案中指出,要继续坚持现行原油贸易管制政策,确保国家石油安全;如果放开对进口原油的控制,铁矿石进口的错误不可避免地会重演。与民营石油公司的声音相反,中石化认为,在产油国和跨国石油公司日益加强资源控制的新形势下,如果放开对进口原油的控制,将影响进口成本和国家形象,原油安全稳定供应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显然,在针锋相对的观点背后,两大利益相关者的博弈模式是粗略的。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新36条”胎动 民营油企春天仍“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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