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9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人严今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事件目前还没有最终调查结果,这些问题疫苗是企业偷工减料造成的,并非非法添加有害物质。
3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沈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故意造假”,导致大量问题疫苗流入市场,受害者超过100万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长期在生产过程中添加添加剂使疫苗达到一般检测标准,但其实用性大大降低。
对此,严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9年12月初停止了江苏生物技术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狂犬病疫苗,暂停了该公司相关疫苗的生产,并对该公司展开了调查。根据当时的调查,这些疫苗的效力不够,这是企业偷工减料造成的。
2009年1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暂停江苏沈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富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狂犬病疫苗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当时披露的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人用狂犬病疫苗时,发现上述两家公司在2008年7月至10月生产的7批狂犬病疫苗存在质量问题。这七批中有20多万只狂犬病疫苗,流向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其中,江苏沈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问题疫苗涉及2008年10月1日、2008年07月32日、2008年08月34日和2008年08月37日四批,从2009年3月初至2009年7月底使用,共发放17万余人。
严告诉记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问题疫苗,并于2009年12月开始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一定会公之于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标题:药监局回应江苏疫苗事件:偷工减料调查结果会公开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1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