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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止其流入非法药品生产渠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于2010年3月18日正式发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共八章五十条,规定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采购的范围、条件、程序、数据要求和审批时限;明确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和小包装麻黄素的购销渠道;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用户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分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销进行监督管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源头控制、可追溯性、合法使用和防止非法渠道流入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的准入门槛,落实了企业管理责任,加强了日常监管和信息报告,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理安排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确保监管不被落下。
标题:《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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