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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兰朵》在广州歌剧院的首映式已于4月1日预订,但票价尚未完全公布(见4月2日a11版报道的“广州歌剧院首演,票价保密”)。这种做法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不满,也引起了广州市物价部门的关注。昨日,广州市物价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做出积极回应,称即使在门票预售阶段,广州歌剧院也应“明码标价”,树立价格诚信品牌。
广州歌剧院的《图兰朵》首演由陈凯歌导演,世界著名指挥家洛林·马泽尔指挥,将于5月6日至9日连续4场演出。它的经典情节和强大的制作阵容激起了老光人的胃口。从4月1日起,《图兰朵》已经接受观众通过电话订票。然而,歌剧院的经营者只公布了最低价格(388元)和最高价格(2880元),但这对于中级四级票价来说是一个谜——工作人员说,目前向订票公众提供的只是“参考价格”,如果在正式出票时价格上涨,订票观众将无法退票。
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市场监管部对广州歌剧院的做法作出了两个回应:第一,根据《商品和服务价格标识条例》,经营者在经营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标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广州歌剧院门票的预售价格也应遵循明码标价的原则。网上预售应在网上标明,电话预售应通过电话公布。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就会违反价格标签的规定。第二,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如果实际票价高于预定价格,则是“在同一交易场所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同时使用两个价格标签(签名)或价目表(表格),低价吸引顾客,高价结算”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广州歌剧院是广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要积极打造价格诚信良好的品牌,规范价格行为,让老百姓清楚地了解消费。
标题:广州市物价局:演出票预订要“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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