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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至2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农业局发现海南省三亚市颍州镇和崖城镇5份豇豆样品中的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震惊全国。三亚市农业厅对武汉市农业局曝光“问题豇豆”事件表示“特别不解”,认为相关部门只有在发现蔬菜问题后才能进行内部公告,这是行业的“潜规则”。然而,武汉农业部门的曝光是“不够朋友”,这不仅让三亚没面子,也让农业部没面子。

食品安全面前只有法律没有“潜规则”

(《法制晚报》,2月28日)武汉有关部门曝光了海南的“问题豇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南豇豆或其他蔬菜的销售,也暴露了豇豆产地三亚有关部门的监管。遗漏,因此,三亚农业部门的一些投诉是可以预料的,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三亚农业部门的投诉暴露了一个

食品安全面前只有法律没有“潜规则”

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潜规则”,三亚的农业局就相当于“受了委屈”、“受了伤害”,而武汉的农业局却不按“规定”打牌,做了错事,成了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罪人”。

食品安全面前只有法律没有“潜规则”

毫无疑问,这种“潜规则”是荒谬的,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在法治社会中,面对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字典里应该只有“明文规定”,只有国家法律,没有所谓的“潜规则”。《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应当准确、及时、客观。武汉市农业厅发现三亚生产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布该监督管理信息。如果武汉市农业厅实施“潜规则”而拒绝举报,不仅构成失职,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很可能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

食品安全面前只有法律没有“潜规则”

从表面上看,武汉农业局的曝光暴露了三亚农业局的不足,影响了三亚乃至海南菜农的利益。似乎其后果是基于提醒全国各地加强蔬菜的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此外,暴露行为有助于刺激三亚或海南相关部门弥补不足,加强蔬菜安全监管。这有助于激发菜农自觉抵制剧毒农药,从事蔬菜安全生产,促进海南建设健康安全的“菜篮子”。因此,从本质上讲,武汉农业部门的法律曝光对三亚和海南来说确实是“足够的朋友”,对国家和人民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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