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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制定和颁布《医药现代物流企业标准》等行业标准
○完善县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
○鼓励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自发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这是新形势下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协调商品供应市场工作的内在要求。
为了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保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去年8月底,国务院指定商务部为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商务部履行医药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具有特殊意义。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完善四大医疗卫生体系的任务中,一项重要任务是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目前,中国有13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36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和数百万员工。药品流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也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药品流通行业肩负着保障人们方便购买和安全使用药品的重任。加强对该行业的支持、发展、规范和管理,不仅是深化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医疗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消费者服用方便药和安心药。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为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2010年,要研究制定全国药品流通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二是要逐步建立各种管理制度、措施和相关标准,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围绕行业发展目标,及时提出药品流通标准目录体系,制定颁布《医药现代物流企业标准》等行业标准。
第三,要研究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药品流通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流通网络资源的作用,结合“千乡镇市场工程”实施“解困下乡工程”,有效运用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完善县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
四是加大对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引导,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先进商业模式。引导规模大、实力强的医药批发零售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鼓励企业自发兼并重组,消除阻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实现医药流通企业优胜劣汰,不断提高行业集中度。
此外,我们还需要开发行业统计系统,建立业务信息报告系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息披露和分类监管。
今年,在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方面,我们将通过制定相关行业标准,逐步加大对行业发展的指导。围绕行业发展目标,制定现代物流和供应链服务标准体系,逐步探索实施医药流通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将制定目前急需的行业标准,如制定医疗物流服务规范和药品零售企业运营服务规范等。,从而规范医药物流企业和医药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目前,有必要鼓励医药行业企业自发进行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以促进医药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8年的十年间,中国医药行业的总销售额从1350亿元增长到4699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5%。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药品流通企业小、散、乱问题严重,组织化和现代化程度仍然很低。2008年,全国药品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流通企业只有491家,占全国药品流通企业总数的3.7%。三大企业的销售额仅占同期医药商业市场总销售额的20%左右。可见,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发展药品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都迫切需要加强行业管理,调整行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
结合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争取金融和政策支持医药流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重组企业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零售连锁,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创新营销模式,拓展流通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自发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功能,配合企业兼并重组。
诚信建设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从今年开始,我们将在医药流通行业全面开展“诚信经营”的示范活动。按照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制度健全、服务真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的要求,组织医药企业进行整改,评选出一批诚信经营的示范门店。同时,结合全国已开展的行业信用评估活动,引导行业协会科学评估企业信用等级。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
标题:保障百姓方便购药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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