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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岭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在司法界看来,此案的定性将直接影响五粮液“非法炒股、故意向投资者隐瞒投资失败”的事实:如果亚洲证券相关人庞岭无罪,则意味着五粮液故意向投资者隐瞒投资失败的事实;如果庞凌被判有罪,已经破产重组的亚洲证券将被怀疑诈骗五粮液投资基金。隐藏的问题在于,作为亚洲证券的行为监管者和破产清算人,中国证监会将直接承担管理责任。

庞玲案中案:五粮液买单或有隐情

“庞凌案”以五粮液提前认输并赔偿投资损失而告终。然而,对于正在走多元化道路的五粮液来说,在“亚洲证券”诉讼案的解决背后,仍有许多未解之谜。

庞玲案中案:五粮液买单或有隐情

经过近两个月的延期宣判,2009年12月28日上午11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宣告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营业部前总经理庞凌无罪。

此前,五粮液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结果。

2009年12月23日,五粮液(000858.sz)宣布,集团将赔偿投资亚洲证券8000万元的损失,免除五粮液投资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五粮液投资公司的追偿责任;投资中科证券约8300万元的亏损将由宜宾SASAC支付。

庞玲案中案:五粮液买单或有隐情

五粮液同时宣布将彻底整顿集团的关联交易。

8000万元的损失对五粮液集团来说不是一个大数目。然而,业内人士更担心的是,在五粮液投资亏损的背后,可能存在多种因素,如五粮液涉嫌违规交易、证监会对亚洲证券监管和清算不力,以及五粮液、证监会和四川司法界的多重博弈。

庞玲案中案:五粮液买单或有隐情

虽然庞凌案在2009年年底前已经结案,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多党游戏的结束。上一页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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