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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6月10日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9日宣布,截至目前,上海市三起涉外商事案件已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分会成功调解。法院表示,委托专业机构调解涉外商事纠纷,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妥善解决,可以节省法院诉讼资源。
在第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件中,原告的一家外资企业和被告的一家中资企业投资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中外双方存在矛盾,无法通过反复协商解决,导致合资公司的所有印章和许可证由一方控制,合资公司的日常业务陷入停顿。原告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公司执照。
经审理,法院认为,无论合资公司的执照是否交回,合资公司中外股东之间的矛盾都无法解决。经与原被告协商,本院委托中国贸促会上海分会进行调解。调解人深刻理解各方的真实意图,经过反复谈判,中外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合同终止协议和依法清算规则协议。此后,原告申请撤诉。
本案调解人、中国贸促会上海分会副会长李志刚表示,委托调解高效、省时、保密、灵活、无害、低成本,真正做到了“结案”,避免了后遗症。
此前,2009年12月,上海市高级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分会签署了《关于规范涉港澳台涉外商事纠纷委托调解的会议纪要》,率先成立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根据会议纪要,涉外、涉港、涉澳、涉台七类商事纠纷纳入委托调解范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永强表示,随着上海对外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02年,上海法院受理了451起涉及外交、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商业案件,到2009年,这一数字增加到1,181起。
盛永强表示,涉外商事纠纷进入诉讼的审理程序特殊,审理周期长,纠纷往往难以及时解决。委托中国贸促会这样的专业机构进行调解,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专业优势,还可以节省法院诉讼资源,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妥善解决。
标题:上海:法院委托中国贸促会调解成功多起涉外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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