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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据央行网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问。答案的全文如下:

1.问:《办法》颁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网络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支付服务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广泛参与支付服务。它已成为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与银行业合作竞争的重要力量。传统的支付服务一般由银行部门承担,如现金服务、汇票服务、直接转账服务等。,而新兴的非金融机构介入支付服务系统,通过电子手段为市场交易者提供前端支付或后台操作服务,因此它们通常被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践证明,非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电子手段提供支付服务,极大地丰富了服务方式,拓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效缓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不足导致的排队等候、更换困难等社会问题。非金融机构多样化、个性化的支付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支付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支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主要集中在零售支付领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相比,其业务量仍然很小,但其客户很多,主要是网络用户、手机用户、银行卡和预付卡持有者等。,他们的影响非常广泛。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大部分从事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和发行预付卡业务。

人民银行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问

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新支付工具的推广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一领域的一些固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新的风险也层出不穷。如保护客户备用金权益、预付卡发行和受理违规、反洗钱义务履行、支付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违反市场竞争规则和支付服务无序等。这些问题仅靠市场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必须通过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及时预防和纠正。

人民银行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问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监管,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系统的法律监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和“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要求。在鼓励各支付服务实体丰富支付方式、提高支付服务效率、满足公众不断变化的支付服务需求的同时,还大力推进支付服务市场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各类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在组织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登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办法》。

人民银行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问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监督管理的重要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顺应民意的重要举措。《办法》的颁布,符合非金融机构在平等竞争基础上规范有序发展的需要,符合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安全的需要,符合国家鼓励金融创新、发展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必将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人民银行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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