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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商务部获悉,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64号)。该文件在现有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放宽了服务外包企业享受政策的条件,扩大了政策受众范围,增加了资金支持。

服务外包额超50万美元可申请资金支持

根据通知,2009年全年服务外包业务量超过50万美元,其中50%以上向海外终端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均可登录“服务外包业务管理与统计系统”(网站: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在线申请金融支持。目前,2010年第一次申请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商务部门咨询申请程序和操作方法。

服务外包额超50万美元可申请资金支持

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外包企业招聘大专以上学历的新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的劳动合同,将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4500元的固定培训支持;经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人员(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培训机构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固定培训支持;对11项国际认证范围内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给予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平台建设5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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