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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国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会主席(东方早报数据地图)

国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黄光裕昨日被一审判处14年有期徒刑。

昨日,黄光裕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黄光裕的三项罪名均成立。其中,非法经营罪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部分个人财产2亿元;内幕交易罪特别严重,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亿元;他因受贿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黄光裕没有在法庭上上诉。

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罚没8亿 为个人罚没最重案件

同案被告黄光裕的妻子珍妮弗被判犯有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人民币。许钟民因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亿元人民币;他因受贿被判一年监禁。他被判处三年监禁,罚款1亿元。

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罚没8亿 为个人罚没最重案件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因受贿被罚款500万元和120万元。

昨天,一审宣判只持续了40分钟,黄光裕被押上囚车,送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看守所。

根据判决,黄光裕和他的妻子共没收了10亿元资产。据律师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个人金额最高的案件”。然而,早报记者独家获悉,除了没收的资产,法院还决定追回超过3.9亿元的夫妇的非法收入,因此夫妇的没收资产将超过13亿元。与此同时,黄光裕在香港的诉讼仍悬而未决。去年8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指控黄光裕在2008年再次进行不公平的股份回购。香港高等法院发布临时禁令,冻结黄光裕16.6亿港元的资产。禁令仍然有效,调查仍在进行。

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罚没8亿 为个人罚没最重案件

黄光裕的辩护律师杨兆东在判决结束后表示,“判决比预期的要重。”然而,接受《晨报》采访的两位律师都表示,判决是合理的。

国美在案件宣判后对判决表示尊重,并表示一审判决对国美处以500万元的罚款,这不会对国美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国美面临的大部分不确定性已经消除。至于是否上诉,国美表示将积极与法律专家讨论。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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