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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组织验收组对广西平果铝土矿土地利用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国土资源部验收组组长、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肯定了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土地利用方式改革试点的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并宣布验收组同意通过现有成果验收。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林建表示,这一改革是中国露天采矿土地利用模式的重大制度创新和突破。
2005年7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平果铝业公司的土地利用改革成为中国唯一的试点项目。根据平果铝土矿埋藏浅、露天开采、开采周期短的特点,将原有的“土地征收与出让”模式改为“临时供地采矿”,采矿后通过工程和生物复垦将土地归还给农民,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
根据经验,公司2007年收购的第一批1513亩矿区土地已经全部开采完毕,820亩工程复垦已经完成,311.148亩土地已经归还。其余的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并归还。“我们保留的30亩土地已于2009年归还。我们立即种植甘蔗并进行生物回收。我们收获了100多吨,赚了3万多元。”在平果县马头镇银屯村的验收现场,村民小组组长黄高兴地对专家们说:“我们既有土地补偿费,又没有失地,土地变得这么平了。”目前,公司年开采土地约2000亩,最终全部开采土地将达到10万亩,相当于平果县总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如果采用原来的“征地和转让”方式,10万亩复垦土地将留在企业中,这一巨大的土地对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来说价值不大。然而,由于企业征用矿区土地,矿区农民失去了他们祖先居住的土地。副主任周兆东说:“这项改革考虑到了国家、企业和农民的利益,为类似的矿业企业探索了一种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模式。”
验收小组评价:“新模式不仅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目标,而且解决了矿区农民因采矿占用土地而永久流失的土地管理问题。达到政府、农民和企业的满意”。
标题:我国采矿用地改革实现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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