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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笋片出厂价为15.5元/盒,药品在湖南的招标指导价为136元,广东江门为190.08元,黑龙江160元,河南133元。政府药品招标指导价异常高,引发了新一轮公众对药品价格虚高的愤怒。
在调查中,《中国商报》记者发现,政府的招标指导价和最高限价都是人为抬高的,目标不仅仅是芦笋片等非必需药品。即使是基本药物,政府的定价也是虚高的。
但是北京一家综合医院的负责人一点也不惊讶。他认为,从表面上看,湖南芦笋电影事件是政府的失职和疏忽,政府的投标价格远远高于药品的出厂价,失去了指导意义。其背后的实质是当前的医疗体系不合理,政府补偿的缺乏导致医院出售生存药物。医院和医生最终与药厂和药品流通企业站在了同一个利益战壕里,销售高价药品成了共同的利益诉求。
药品指导价格高
30%的基层医疗机构在试用基本药物时也出现了奇怪的现象。该国最初用于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
安徽省亳州市物价局的一位人士告诉《中国商报》,他已经参考了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根据规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目的是设定基本药物的上限,各地基本药物的购买价格不得高于该价格。
将全国基本药物指导价与安徽省基本药物实际购买价格进行对比后,上述物价局人员发现,全国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远远高于后者,有的甚至是后者的几倍。
以头孢曲松为例,中国2.0g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1.9元,安徽省购买的哈尔滨制药集团相同规格的药品为4.8元。
该市一个社区卫生站的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国家零售指导价基本上没有意义。”
事实上,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安徽。今年年初,湖北省政协委员刘宝林曾向媒体讲述了基本药物招标结果的尴尬经历。每种药物0.75克的购买价格为1.68元,出售给基层医疗机构的价格为1.78元。在基本药物清单中,政府对这种药物的投标价格实际上达到了8.85元。
在比较了这些药品目录的政府招标价格后,刘宝林发现有3000多种产品规格,其中90%高于市场价格,只有10%低于市场价格。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对此深有感触:国家规定的指导价是“最高限价”,价格离谱;省级招标价格为“杀头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轻挤出一点水,价格仍未补偿到位。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政府招标未成“价格锚” 药品购销变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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