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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防疫和控制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以及战争中的每一个“流行病”:
1 .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领取临时工作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制定的标准包括各级政府制定的补贴和奖金标准。
2.单位发给个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不含现金),不计入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
免费捐赠物资和提供服务抗击疫情的个人:
1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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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在南京大流行期间,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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