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0字,读完约1分钟

首先,南京应建立幼儿园信用档案。

1.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要求,收集托幼机构的公共信用信息,并依法对不可信主体实施纪律处分。

2.托儿所及其工作人员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严重损害婴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属于严重失信主体。严重不可信主体名单由有关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托幼机构质量评价体系。

每年都委托专业机构对托儿机构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布。

三、保育机构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托幼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托幼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托幼机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南京市有关部门如何处罚儿童保育机构的违法行为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哪里可以看到南京托管人的失信清单?

搜索公共号码“南京新闻网”,注意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在南京新闻网的公开号码对话框中输入【幼儿园】,点击即可获得相关政策的原文,查看原文的要点,并实时更新信托机构失信清单。

标题:南京市有关部门如何处罚儿童保育机构的违法行为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3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