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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
为了改善人才生活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各区创业创新,加快人才强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南京主城区和其他区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生活政策。
南京浦口区的住房补贴是多少?
浦口区各类人才待遇:
1.本区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甲级人才和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议一案”的原则。原则上,他们可以选择购买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免费租用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并申请不少于300万元的住房补贴。
2.乙类人才可以选择在本区申请一种住房方式,包括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住房补贴和租赁补贴。
如果你申请一套共有产权房,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公有产权人拥有50%的房屋所有权。在该地区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每年可按原价购买10%的房产份额;
如果你申请人才公寓,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如申请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如果你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金额是每月7500元。
3.丙类人才可以选择在本区申请一种住房方式,包括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住房补贴和租赁补贴。
如果你申请一套共有产权房,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公有产权人拥有该房50%的所有权。在该区域工作5年,仍符合条件,每年可以按原价购买10%的房屋产权份额;
如果你申请人才公寓,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如申请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限额为170万元;
如果你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金额是每月6000元。
4.在博士后研究中心从事特殊研究的D类人才、博士后,以及在本区企业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在本区申请普通产权房、人才公寓、住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的生活方式。
如果你申请一套共有产权房,面积约为90平方米,公有产权人拥有该房50%的所有权;
如果你申请人才公寓,面积约为90平方米;
首次在该地区定居和工作并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将获得20万元住房补贴。
如果你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金额是每月3600元。
5.在博士后研究中心从事专题研究的e级人才和博士后,可以选择申请本区的住房方式,包括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
如果你申请一套共有产权房,面积约为75平方米,公有产权人拥有该房50%的所有权;
如果你申请人才公寓,面积约75平方米(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对新落户、新工作、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补贴。
如果你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金额是每月2400元。
6.f型人才可以选择申请本小区的公租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青年旅馆、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中的一种。
如果你申请一套共有产权房,面积约为65平方米,公有产权人拥有该房50%的所有权;
如果你申请人才公寓,面积约65平方米(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对新落户、新工作、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6万元补贴。
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的实施意见》执行,即:
每个医生每月1000元,每个硕士每月800元,每个学士和技师每月600元(如果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补贴应以实际租金为基础)。补贴期限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7.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毕业未满2年的人才,来本区面试时可享受7天的青年招待所免租金优惠政策。(您需要提前5-15天在线申请)
8.在本区创业的E级和F级人才或相当于E级和F级人才的人才,可享受一年免租金公租房、人才公寓或青年旅馆的优惠政策。
9.E、F人才申请住房补贴的企业,除符合《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适用的企业范围外,申请时应缴纳上一年度本地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业申请住房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
10.甲、乙、丙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相当于甲、乙、丙类的人才,在南京没有住房的,可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宁[2018]1号)。那就是:
甲、乙、丙类高层次人才、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项目)核心团队成员、新R&D机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当于甲、乙、丙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没有住房的人,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地解决住房问题,并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部分住房用于定向供应。
11.甲、乙、丙、丁、戊类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参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住房实施细则》(宁金管[2018]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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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市浦口区各类人才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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